文化部110年度「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
- 日期 : 202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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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臺灣與亞西及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文化部自106年迄今業補助27個團隊先後與俄羅斯、烏克蘭、喬治亞、吉爾吉斯、土耳其、以色列、巴勒斯坦、巴基斯坦、印度及尼泊爾等國建立交流合作,進行駐村、研究、
傳藝、展演、觀摩、採訪、田野調查等活動。為統合補助資源,擴大獎補助效益,今年新頒「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並提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三百五十萬元,進一步以「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專案促進臺灣與南亞、亞西暨阿拉伯世界間之文化交流。
本案徵件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10年4月30日(星期五)下午5時截止收件(郵戳為憑),凡依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學術機構、法人及民間團體皆可提出申請,歡迎各界有興趣參與亞西及南亞交流合作之人士踴躍參與。相關申請說明及下載申請表件請詳見本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如欲深入瞭解計畫內容,歡迎電洽文化部文化交流司袁先生(02-85126717)或電郵lazurite@mo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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