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系大學部畢業學分為128學分。學分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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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專業文官育成學群、行政管理創新學群、非營利組織學群三選一。學群非屬畢業條件。
註2:系選修是指行政系系選修,判斷標準是開課單位是行政系,而非看授課老師是否為行政系老師。例如:法律系老師在行政系開「民法總則」是系選。行政系老師去政治系開課不是(行政系)系選。
註3:共選修可以修本系系選、其他系開的課皆可以算
二、類別說明:
(一)校必修-基礎課程:中文、大一英文、大二英文、軍訓、大一體育、大二體育、程式思維與⽣成式AI
(二)校必修-通識必修:
1.S10-12起:通識七領域必修永續實踐領域⼀⾨課,⼈文、⾃然、 社會三領域各⼀⾨課,⾄少修習12學分
2.S13起:通識四領域必修永續實踐領域⼀⾨課,⼈⽂、⾃然、社會三領域各⼀⾨課,⾄少修習12學分
3.S14起:通識四領域必修永續實踐領域2學分,⼈⽂、⾃然、社會三領域共10學分,⾄少修習12學分
(三)系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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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修課年級 |
學分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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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學 |
一上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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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緒論 |
一上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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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學 |
一上一下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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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 |
一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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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統計 |
一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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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 |
一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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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科學研究法 |
二上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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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 |
二上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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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倫理 |
二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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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思維與程式設計 |
二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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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行政 |
三上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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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理論 |
三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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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 |
三下四上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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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護照 |
四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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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選修:
1、選修:本系所開設選修課程,至少修2/3以上選修學分(其中,學群15學分),其餘學分可選任何單位所開課之學分(包含本系所開選修)。
2、系選修-學群:
本系自109學年度起,規劃三大學群,讓學生深化其專業能力,學群分別為:
(1)專業文官育成學群:
本學群培育學生成為公部門之專業管理人才。
(2)行政管理創新學群:
本學群培育學生成為企業中,能與公部門合作與溝通之人才
(3)非營利組織學群
本學群培育學生才為非營利組織中之專業管理人才
★學群課程介紹(請點我)
(按此回到未來學生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