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績優特才入學獎學金辦法」辦法暨申請表

一、本獎學金名額預計發放5-9名,學生申請後經各系選荐一至二名優秀學生為候選人送至各學院辦理初審。
二、學生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10日止,將申請資料送繳系辦公室。
三、經教務處複審核定之獲獎生,可獲一學年獎學金10萬元(新台幣),並分上、下學期平均核發獎學金。
四、已領取本獎學金者,不得同時領取本校「優秀新生入學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