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漁村技藝培育推廣教育計畫」計畫約用人員

一、招募單位:中華民國全國漁會
二、報名地點:中華民國全國漁會(24162 新北市三重區力行路一段 6 號) 聯絡人:鄭逸姍小姐洽詢(電話:02-89853969)。
三、報名方式:親自報名或郵寄(快遞)方式報名。(請註明參加「辦理112年漁村技藝培育推廣教育計畫」計畫約用人員甄選)
四、報名日期:112年4月11日起至112年4月17日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 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
五、基本資格:
(一)大專院校以上學歷畢業。
(二)通臺語/諳英語尤佳。
六、招募人數:正取1名,備取1名。
七、上班地點:臺北市或新北市。
八、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配合計畫延續優先續聘)。
九、薪資及保險:碩士學歷以上者$42,541元/月,學士學歷者$36,316元/月,享有勞、健保。
十、報名所應附書件:
(一)報名表(格式如附件,本會網站下載,未依格式填寫不予受理報名)。
(二)履歷表(格式如附件,本會網站下載,未依格式填寫不予受理報名)。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如有請務必檢附)。
(五)所附相關文件不予退還。
十一、 甄選方式:
(一)由本會進行書面審查擇優取10名並電話通知,由甄選小組進行複選,複選以筆試及面試為主。
(二)複選日期及地點:
1.時間:112年4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時40分。
2.地點:中華民國全國漁會(24162 新北市三重區力行路一段6號)。
3.報考人員統一進行筆試後面試。
4.面試順序:依收取報名表順序,依序進場面試。
(三)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十二、複選結果通知:112年4月24日前以電話通知,錄取者未依期限報到者視同放棄,依備取順位依序遞補。

測驗項目
評比項目及要點
配分
比重﹪
給分標準
1.書面審查
(1)學歷
15
(1)本項最高15分。
(2)碩士學歷以上者給15分,大學學歷者給13分,專科學歷者給11分。
(2)經歷
5
(1)本項最高5分。
(2)依任職經歷給分,最高採計5年經歷,漁業相關經歷每滿一年得1分,半年以上(含半年)未滿一年者得0.5分,未滿半年者不予計分。
2.筆試測驗
基本文書處理或對漁業知識的瞭解
40
本項最高40分。(基本文書處理或漁業知識題目)
3.面試測驗
(1)臨場反應、態度及語言能力
20
本項最高20分。(本項目由遴選委員依情況給分)
(2)對漁業產業的認知
20
本項最高20分。(本項目由遴選委員依情況給分)
總分比重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