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畢業門檻

一、體育常識測驗於大二下學期期中考後實施,其成績須達 60 分以上始為通過。
二、體適能實施方式分為二種,可擇一完成:
(一)自我學習課程:三年級下學期起至畢業前截止,需使用學校提供之方案完成 50 圈(20 公里)。
(二)體適能檢測:四年級上學期實施。需於當學期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體能檢測標準為女生 800 公尺跑走 332 秒(5 分 32 秒)內完成,男生 1600 公尺跑走 635 秒(10 分 35 秒)內完成。未通過體能檢測者,須完成體能檢測及精進學習課程對照表,並於畢業前完成。
三、自我學習課程及精進學習課程實施地點不限。
四、自我學習課程每次實施不得少於 2 圈(800 公尺),至多 5 圈(2 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