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須符合下列所有資格)
(一)年滿18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在校任一學期捷語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任何捷語能力證明者;曾修習其他斯拉夫語言課程任一學期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此類語言能力證明者亦開放申請。
(三)在該期間可以出國進修者(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學生在該期間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四)經就讀學校推薦者;未經學校推薦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已在捷克就讀之學生亦由原畢業之國內大學推薦。
(五)亦開放以前年度獲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錄取者申請。
*下列資料請依序排列,夏令營申請表1式2份,其餘1份,隨函送部,並 另以PDF 檔傳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 jyslin@mail.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