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111年斯拉夫語夏令營獎學金

 

申請資格:(須符合下列所有資格)

(一)年滿18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在校任一學期捷語成70分以上或持有任何捷語能力證明者;習其他斯拉夫語言課程任一學期成績70分以上或持此類語言能力證明者亦開放申請。
(三)在該期間可以出國進修者(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學生在該期間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經就讀學校推薦者;未經學校推薦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已在捷
克就讀之學生亦由原畢業之國內大學推薦
(五)亦開放以前年度獲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錄取者申
請。

*下列資料請依序排列
,夏令營申請表1式2份,其餘1份,隨函送部,並 另以PDF 檔傳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 jyslin@mail.moe.gov.tw。 

獎學金相關資訊及申請表電子檔可至捷克教育部網站查詢下載(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