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婦女會教育獎助學金
- 日期 :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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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2021/10/15∼2021/11/30
申請人資格條件:(以下一至四條件須同時具備)
一、就讀東海大學學士班大二至大四學生,前一年度已獲本獎助學金者,
不得連續申請。
二、109 學年第一與第二學期之學業平均成績均七十分以上。
三、109 學年第一與第二學期之操行成績均須無懲處紀錄。
四、財務或其他條件,至少須符合下列條件兩項以上:
(一)、符合各縣市政府中低/低收入戶資格。
(二)、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含災害、經濟變故、人口傷亡等)。
(三)、家中負擔家庭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
(四)、未領有政府、公民營企業與財團法人學雜費減免及獎學金。
(五)、其他足以證明需要財務協助。
※詳細資料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