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替代課程之申請
- 日期 : 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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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替代課程之申請
一、適用對象:
(一)申請外系課程替代
本系選修者。
例:韋理安,申請法律系民法總則替代本系
選修民法總則。
(二)
高年級下修低年級之必修課。
例:大四申請外系課程替代本系大三、大二之必修。
韋理安(大四),申請法律系行政法替代本系大三之行政法 (O)
李有廷(大三),申請法律系行政法替代本系大三之行政法 (X) -->因為是大三時,俢大三的課,是該門課首次俢課,請參考
110-1必修課首次修課,更換班級或外系之申請程序(請點我)
二、申請程序:(因新冠狀肺炎三級警戒,本學期調整作法)
(一)E-mail取得本系授課教師同意。
(二)申請文件(參見下方)寄送至丁敬明助教信箱(
jingmingting@thu.edu.tw),
信件標題『
110-1申請替代課程-學號-姓名』
三、申請文件:
(一)本系老師同意之mail。
(二)外系課程授課大綱(pdf檔)。
(三)
申請表(請點我)(用word檔打字)。
※E-mail格式不符、申請內容不完整者、逾申請期限者,無法受理。
四、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10/6/27
※因申請替代課程,要經原課程授課教師同意,送系務會議核定,始得選其他系課程預備替代本系課程。故無法於下學期開學後,補件申請。
※本學期最後一次系務會議為110/7/1
★選課及修課相關規定
https://pmp.thu.edu.tw/web/page/page.php?scid=34&sid=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