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選課及修課規則修訂

一、本系選課及修課規則修訂:(110.02.23系課程委員會通過、110.03.10系務會議通過)
(一)低年級得跳修高一個年級之必修課,應於修課前填妥申請表並敘明理由,經授課老師同意後,送系備查(於課程名額內,選課依序為:重補修→雙主修→跳修)。
(二)必修課申請換班或修外系同課名課程者,應於修課前填妥申請表並敘述明理由,經授課老師同意後,送系核定(首次修課、重修均適用)。

二、108級之必修課公共治理哲學、行政資訊管理,因應轉學考學生、重修生、雙主修生選課需求,會再開課一次。若110學年度修課成績未達60分者,或110學年度開課未達開課門檻,則依下列方式辦理:
公共治理哲學--請至政治系選修西洋政治思想;哲學系選西洋哲學史。
行政資訊管理--請至校內選修資訊管理相關課程,並依申請替代科目之程序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