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收入戶學生。
2.中低收入戶學生。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孫子女學生。
4.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5.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
6.具學雜費減免資格之原住民學生。
7.導師認定家境清寒且需要被輔導之學生。
貳、【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109年5月29日(五)止。 詳細內容請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