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09年3月25日新北文發字第1090547214號函辦理(諒達)。
二、案內實習期間因誤繕,調整為109年7月15日至109年9月13日止,受理期間即日起至109年4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檢送「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學生實習作業要點」、109年暑期實習生需求名額表、實習申請表各1份。
相關資料可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活動公告查詢(網址:https://www.culture.ntpc.gov.tw/xceventsnews/cont?xsmsid=0G295700334178642420&sid=0K085625630851544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