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東海大學與國內大學交換學生甄選辦法」、「優久大學聯盟國內交換生合作協議書」辦理(如附件)。
二、交換期間:一學期或一學年,並以一次為限。
三、申請資格:
(一)本校在學之全時間學生(含大學部、進修學士班、研究 所),修業一學年以上。
(二) 申請交換之學生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 (GPA2.44)以上。
四、申請繳交文件:
(一)申請表乙份。
(二)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
(三)修課計畫書乙份。
(四)其他相關資料。
五、申請期間:115年5月15日前繳交資料。
六、申請程序:由申請人向本處註課組領取申請書,並繳交申請文件,經系所主任及院長同意後,送本處註課組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