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108年度臺中市政府水利局暑期大學院校學生實習計畫
- 日期 : 2019-03-26
- 分類 : 實習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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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習期間:108年7月1日至31日、8月1日至31日,或以4週為一單位。
二、實習學生實習單位之分配及人選之決定,由本局依據實習學生申請
實習單位及專長排定優先順序後簽核。經核定後,本局依據核定名
單於每年6月15日前函請相關大學院校通知實習學生,依本局規定
日期向本局綜合企劃科報到,逾期以棄權論。
三、各系所學生欲申請者請於108年5月13日(一)前,將申請所需資料
繳至教務處註課組林碧茵辦理。
四、實習內容:學習水利工程規劃管理及養護、水土保持、雨水及污水下水道
等水利相關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