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荃獎學金


申請對象:本系大四學生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9/22,17:00前,備妥文件,送至系辦
相關規定:請詳閱說明
※依基金會之規定,經本系獎學金委員會審查後,甄選本系一名同學作為候選人,送件英荃獎學金基金會。

※申請注意事項:
(一)填寫「申請表」乙份、提供學生證影本乙份。「申請表」請用電腦列印,並簽名蓋章。「申請表」請至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擊系網頁下載(pa.ntpu.edu.tw)
(二)「申請表」應請推薦單位主管(申請學生就讀系、所之系主任、所長)蓋章
(三)申請學生以應屆畢業生(大學部為今年升大四的在學生、碩博士班為二年級以上之在學生)在學學業總平均成續全系、所第一名者(各學制分別計算)為優先
四)申請學生修業期間每一學期操行成績,均須逾80分,若有例外,應加說明
五)學業總成績與操行成績不得合併計算
六)申請學生應檢附歷年成績單(含操行成續、累積排名)正本乙份(一定要附全班排名及百分比,如果學校沒有排名制度,請系所或教務處蓋章註明即可)
七)申請單生以於該畢年度 未申請/未得過 其他獎學金者為原則。以提出「末領其他獎助證明,者優先考量,但應請推薦單位蓋章證明。
(八)應附教師推薦函乙份,形式不拘
九)「英荃獎學金」獲獎以「一次為限」,前己獲獎者,請勿再申請
(十)「申請表」及有關表件準備妥當後,先送請各推薦單位實質審查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