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系大學部畢業學分為128學分。學分組成
註1:專業文官育成學群、行政管理創新學群、非營利組織學群三選一。學群非屬畢業條件。
註2:系選修是指行政系系選修,判斷標準是開課單位是行政系,而非看授課老師是否為行政系老師。例如:法律系老師在行政系開「民法總則」是系選。行政系老師去政治系開課不是(行政系)系選。
註3:共選修可以修本系系選、其他系開的課皆可以算
二、類別說明:
(一)校必修-基礎課程:中文、大一英文、大二英文、軍訓、大一體育、大二體育
(二)校必修-通識必修:分為人文、自然、社會、文明與經典、領導與倫理、邏輯思維與運算共七領域;人文、自然、社會領域中至少修一門課,全部至少修習14個學分。
(三)系必修:
科目
|
修課年級
|
學分
|
備註
|
政治學
|
一上
|
3
|
|
法學緒論
|
一上
|
3
|
|
行政學
|
一上一下
|
2-2
|
|
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
|
一下
|
3
|
|
應用統計
|
一下
|
3
|
|
經濟學
|
一下
|
3
|
|
社會科學研究法
|
二上
|
3
|
|
公共政策
|
二上
|
3
|
|
行政倫理
|
二下
|
3
|
|
AI思維與程式設計
|
二下
|
3
|
S09抵免校必修(通識教育)邏輯思維與運算
S10起,抵免校必修(基礎課程)AI思維與程式設計 |
財務行政
|
三上
|
3
|
|
組織理論
|
三下
|
3
|
|
行政實習
|
三下四上
|
2-2
|
二選一。
兩者都修,另一門則為系選修 |
專題研究
|
三下四上
|
2-2
|
|
學習護照
|
四下
|
1
|
|
(四)選修:
1、選修:本系所開設選修課程,至少修2/3以上選修學分(其中,學群26學分),其餘學分可選任何單位所開課之學分(包含本系所開選修)。
2、系選修-學群:
本系自109學年度起,規劃三大學群,讓學生深化其專業能力,學群分別為:
(1)專業文官育成學群:
本學群培育學生成為公部門之專業管理人才。
(2)行政管理創新學群:
本學群培育學生成為企業中,能與公部門合作與溝通之人才
(3)非營利組織學群
本學群培育學生才為非營利組織中之專業管理人才
★學群課程介紹(請點我)
(按此回到未來學生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