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系大學部畢業學分為128學分。學分組成
註1:專業文官育成學群、行政管理創新學群、非營利組織學群三選一。學群非屬畢業條件。
註2:系選修是指行政系系選修,判斷標準是開課單位是行政系,而非看授課老師是否為行政系老師。例如:法律系老師在行政系開「民法總則」是系選。行政系老師去政治系開課不是(行政系)系選。
註3:共選修可以修本系系選、其他系開的課皆可以算
二、類別說明:
(一)校必修-基礎課程:中文、大一英文、大二英文、軍訓、大一體育、大二體育
(二)校必修-通識必修:分為人文、自然、社會、文明與經典、領導與倫理、邏輯思維與運算共七領域;人文、自然、社會領域中至少修一門課,全部至少修習14個學分。
(三)系必修:
科目 |
修課年級 |
學分 |
備註 |
政治學 |
一上 |
3 |
|
法學緒論 |
一上 |
3 |
|
行政學 |
一上一下 |
2-2 |
|
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 |
一下 |
3 |
|
應用統計 |
一下 |
3 |
|
經濟學 |
一下 |
3 |
|
社會科學研究法 |
二上 |
3 |
|
公共政策 |
二上 |
3 |
|
行政倫理 |
二下 |
3 |
|
AI思維與程式設計 |
二下 |
3 |
S09抵免校必修(通識教育)邏輯思維與運算 |
財務行政 |
三上 |
3 |
|
組織理論 |
三下 |
3 |
|
行政實習 |
三下四上 |
2-2 |
二選一。 |
專題研究 |
三下四上 |
2-2 |
|
學習護照 |
四下 |
1 |
|
(四)選修:
1、選修:本系所開設選修課程,至少修2/3以上選修學分(其中,學群26學分),其餘學分可選任何單位所開課之學分(包含本系所開選修)。
2、系選修-學群:
本系自109學年度起,規劃三大學群,讓學生深化其專業能力,學群分別為:
(1)專業文官育成學群:
本學群培育學生成為公部門之專業管理人才。
(2)行政管理創新學群:
本學群培育學生成為企業中,能與公部門合作與溝通之人才
(3)非營利組織學群
本學群培育學生才為非營利組織中之專業管理人才
★學群課程介紹(請點我)
(按此回到未來學生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