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1學期起學士班全面取消校級英文畢業門檻

1. 111學年度第2學期因校級英文畢業門檻審核未通過需延畢之學士班學生,次學期仍須註冊在學,開學兩週內繳交選修「英文能力檢定」課程申請書(至註課組網頁下載),開學第七週後領取證書。

2. 112學年度第1學期起歷年成績單,不註記「通過英文畢業門檻」,惟之前學期已通過者仍保留。

3. 自訂英文畢業門檻之學系學生沿用「英文能力畢業門檻審核平台」,至學生資訊系統線上登錄英文門檻審核,經學系核可者,即通過系訂英文能力畢業門檻。

4. 112學年仍自訂英文畢業門檻之學系,敬請於本學期提案修訂學士班(含碩博班)必修科目表之英文畢業門檻相關規定,經院課委會通過後,送校課委會審議。

本系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決議(111/9/28):不訂定系英文畢業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