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青年局113年度大港青年實習媒合計畫

一、113年11月30日前請逕至「大港青年實習站」搜尋職缺、投遞履歷,由各實習企業篩選面試及錄取,參與完成至少160小時時數。
二、適用實習申請對象為設籍高雄或於高雄市轄內各高中職、大專校院、研究所具學籍之青年。(含113年應屆畢業生)
三、本計畫大港青年實習站網頁連結,如需洽詢計畫相關問題,可連繫本案執行窗口周小姐、張小姐,電話:07-3321068分機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