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學群選擇規定:
(一)大一結束前,依興趣及需求考量,選填學群類別。
(二)若興趣改變,可於畢業前,申請變更,每學期一次為限,總變更次數3次為限。
五、授予證書:
畢業前,修滿該學群之26學分(所屬學群必修全部科目、學群選修任選課程),得依系辦申請公告期限,繳交申請書及歷年成績單,授予學群證書。
六、學群課程列表:
歷年學群課程列表查詢(請點我)
(一)學群必修
專業文官育成學群 |
行政管理創新學群 |
非營利組織學群 |
行政法 |
地理資訊系統 |
服務創新與組織變革 |
公共人力資源管理 |
系統思考與管理 |
組織行為 |
府際關係與治理 |
科技、政府與社會 |
非營利組織管理 |
(二)學群選修
七、歷年課程調整
※專業文官育成學群:
(一)新增學群必修:
1、刑法總則(二)【111-1第4次系務會議(111/11/29)】
2、公共人力資源管理、府際關係與治理【111-2第2次系務會議(112/4/26)】
(二)刪除學群必修:
1、公文寫作【110-1第3次系務會議(110/12/1)】
2、人事行政、民法總則、刑法總則、刑法總則(二)【111-2第2次系務會議(112/4/26)】
(三)新增學群選修:
1、跨域治理、公文寫作【110-1第3次系務會議(110/12/1)】
2、行政創新與科技【110-2第3次系務會議(111/04/27)】
3、行政專業能力評估【111-1第4次系務會議(111/11/29)】
4、會計審計法規、民法總則、刑法總則、刑法總則(二)【111-2第2次系務會議(112/4/26)】
(四)刪除學群選修:
1、審計應用法規
※行政管理創新學群:
(一)新增學群必修:
1、"科技、政府與社會"、地理資訊系統【111-2第2次系務會議(112/4/26)】
(二)刪除學群必修:
1、組織行為【111-1第4次系務會議(111/11/29)】
2、人力資源管理【111-2第2次系務會議(112/4/26)】
(三)新增學群選修:
1、跨域治理、公文寫作【110-1第3次系務會議(110/12/1)】
2、行政創新與科技【110-2第3次系務會議(111/04/27)】
3、組織行為、民意調查與分析、社區發展與地方創生【111-1第4次系務會議(111/11/29)】
(四)刪除學群選修:
1、調查資料與統計分析【111-1第4次系務會議(111/11/29)】
2、組織發展、數位化治理、府際關係【111-2第2次系務會議(112/4/26)】
※非營利組織學群
(一)新增學群必修:
1、服務創新與組織變革【111-2第2次系務會議(112/4/26)】
(二)刪除學群必修:
1、人力資源管理【111-2第2次系務會議(112/4/26)】
(三)新增學群選修:
1、非營利社會行銷與募款、質性工作坊、社區發展與地方創生【111-1第4次系務會議(111/11/29)】。
2、民主社會與公民素養、社會創新實務【111-2第2次系務會議(112/4/26)】
(四)刪除學群選修:
1、組織發展【111-2第2次系務會議(112/4/26)】